2011年12月8日星期四

種票

誰人會種票?


誰人有財力,有精力,有需要種票,
支持民主者,會用這樣的手段推倒民主嗎?

讓我們深思!

跟進大角咀道街燈未有開啟的情況

跟進大角咀道街燈情況

2011127日晚上,經過海桃灣時,發現大角咀道近海桃灣的位置,有5支街燈未有開啟。
筆者已即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要求跟進有關情況。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清理西九龍走廊上雜物

2011126日,發現有巨型膠布在西九龍走廊上,已即時要求有關部門到上址清理。

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

廉署再拘控一人疑涉區議會選舉「種票」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一)拘捕及起訴一名人士,懷疑他就二○一一年區議會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的選舉中,涉嫌觸犯「種票」罪行。廉署早前就相關案件,已落案起訴另外六名人士。
黃家康,二十九歲,小販,被控一項罪名,即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b)(i)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在二○一一年油尖旺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向選舉事務主任提供虛假資料,在正式選民登記冊中訛稱旺角煙廠街一幢大廈的一個單位是他的現時住址,而其後在上述選舉中投票。
此外,六名人士涉嫌在二○一一年區議會選舉的投票中作出舞弊行為,較早前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分別為:何振輝,四十五歲,電影放影員;陳美斯,三十八歲,經理;劉靜琪,三十九歲,自僱人士;黃家健,三十四歲,廚師;李海琪,二十一歲,接待員;及馮嘉麟,三十四歲,電氣技工。
六名被告各被控以一項罪名,即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b)(i)條。
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押後至明年二月八日提訊,以待廉署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
控罪指各被告涉嫌在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在二○一一年油尖旺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向選舉事務主任提供明知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資料,在正式選民登記冊中稱旺角煙廠街一幢大廈的一個單位,是他們的現時住址,而其後在上述選舉中投票。
六名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至二萬元保釋。法庭下令他們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港,不得騷擾控方證人,須在報住地址居住,及若要更改地址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廉署。
廉署發言人強調,廉署負責執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調查懷疑「種票」案件,而有關登記選民曾向選舉主任提供達關鍵程度的虛假或誤導資料,並其後在選舉中投票。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溫淑芳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李慕嫻協助。

當選者消失於選舉後

 
昨天早上7時許,參加了友好團體與陳慶合作的派米活動,
早早就去「疊米」方便派發,
因今次主要是協助派發的工作,
所以沒有參加陳慶的「贈米」儀式,
反而在地下準備派發的工作。

當派發的時候,總少不了會長們親力親為的派米照,而過去勤力出席任何影相活動的候任區議員,一個都冇到,唔通真系要上京匯報,還時選前見人選後冇人?

當會長們的工作完成後,便可以完全投入派發的工作,感謝各位的努力。
(明白會長有會長的工作,而我只系想做好派發的任務)


下午的時候
去到教師團體的集會
參與過的集會中,今次是最"靜"的,但怒火卻在心中燃燒
聽到一位人士的發言,大快人心
他的大意是:(高官)不要對我說存在技術上問題,你們就是要為我們解決技術問題的。

他給我有所啟發,當政府人員說是技術困難,是他的能力有限,還是冇足夠能力去解決呢,對市民來說,不用理會是前者還是後者的問題,最簡單就是換人,
有能者居之,當權者團隊不能解決技術困難,就應換上另一班子,要在其位的,就應好好做足份+任內事。

如果我們在會議上這樣說,你們的臉又可方在那裡呢?




團體結綠的小配飾

6人被控區選種票


今屆區議會選舉後多區接連揭發種票勾當,廉政公署終展開代號「浪花」行動,上周五起先後拘捕涉嫌 22人,當中 20人上月 6日曾在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投票,其中 6人昨被起訴。各人在選民登記冊訛稱住址為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一單位。據悉,該單位「一屋 10 12人」,被控 6人全不在此區居住。在該選區以兩票敗於「隱形左派」梁偉權的民協林健文考慮申請選舉無效,要求重選。
廉署昨午公佈,早前接獲投訴稱,有人向選舉事務處提供虛假住址登記為選民,調查後發現根據選民登記冊, 22名被捕人士中 20人曾於上月區選投票,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其中 6人被起訴,控罪指他們涉在區選種票,不准保釋,今日將被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21歲至 45歲不等,均不同姓,包括何振輝( 45歲),電影放影員;陳美斯( 38歲),經理;劉靜琪( 39歲),自僱人士;黃家健( 34歲),廚師;李海琪( 21歲),接待員;馮嘉麟( 34歲),電氣技工。據了解, 6人報住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 7A單位,此單位共 12人報住,即「一屋 10 12人」,其他人分別姓蕭、吳、鍾、林。
至於其餘被捕人士,據悉不包括京士柏選區參選人及參與選舉工程的人士,也不止來自一個單位。本報早前報道,林健文翻查選民名冊後,發現區內最少四個疑似種票「種植場」,包括豉油街富達大廈及煙廠街安康大廈各一單位,兩單位位處梁偉權的票倉。
記者昨晚到華新大廈及安康大廈有關單位,但都無人應門。華新大廈住客王小姐說,涉嫌種票單位一家四口,但近月多了很多人出入,並操普通話。
京士柏選區有 5名參選人,報稱獨立人士的梁偉權得 1,045票,民協的林健文取 1,043票,其餘 3候選人黃標、李國強和王樹球各得不足 200票,梁偉權成功連任。本身是律師的林健文昨表示,上周一向選舉事務處舉報煙廠街華新大廈一單位有人疑似種票,他讚廉署行動快速,「其實我舉報咗區內幾幢大廈共七個單位」。
當選人:討厭盜名行為
林健文強調,舉報非因落敗不服輸,而是希望維護選舉公正。他已諮詢法律意見,選民雖有權不透露投票予誰人,但只要證明有種票,即使不知哪個參選人得益,也可申請選舉無效;如推翻選舉結果,他應會再參選,「因為只係相差兩票,如果證明有 20個唔應該投票嘅人去投票,呢次選舉根本唔公平」。他希望廉署可將背後指使種票者一併揪出,又指選前曾往華新大廈拉票,但大廈負責人只准他在外圍貼海報。
梁偉權早前也表示區內有疑似種票。他昨晚接受查詢時稱,不論是否重選也歡迎廉署公正調查,又強調自己從來討厭偷雞摸狗、不法及欺世盜名的行為,早前有報道對他不公平,希望盡快還他公道。

2011年12月4日星期日

民主黨收近8百宗疑種票案

民主黨收近8百宗疑種票案


民主黨收集了黨內各區議會候選人匯報的懷疑問題選民登記個案,有798宗懷疑問題登記。
當中包括單位選民人數有可疑、地址有問題,住戶收到不認識人士的投票通知卡等,民主黨擔心選舉不公平。
民主黨批評現時的選民登記制度粗疏,要求選舉事務處加強核實選民登記地址,主動抽查個案,以及提前公開臨時選民登記冊。
民主黨建議選舉事務處和政府部門合作,核實選民的登記地址,另外亦促請政府認真調查有懷疑的種票個案,並提出檢控。
民主黨明日將約見選舉事務處,督促跟進個案,稍後亦會向廉署,提交懷疑種票個案,要求調查。

即時新聞

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

2011年12月3日花園街情況

今天下午再到花園街現場,
部份地區已解封,
燒焦的氣味久久未散
用開放的一後路比較狹窄
如無必要,改行西洋菜南街比較放便



12月3日圖片

花園街另一路段,經食環"嚴格"監督下,攤販佔用路面擺賣的情況舒緩,現時該足夠讓消防車駛入

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良知告訴我,生命不是小事

良知告訴我,生命為先,生意為次,人命不是小事

你的說話,讓我更加反感

 

四級火稱「咁小事」 販商主席斥取締梗檔不公


【明報專訊】旺角花園街發生排檔大火奪命慘劇後,取締固定「梗檔」、轉為「朝行晚拆」訴求日增,但花園街販商協會不滿將責任歸咎排檔,反指因這宗「咁小嘅事」要他們的梗檔被取締不公平。商會雖稱會配合食環署舉報阻街檔,惟販商夾錢聘保安一事,攤分每檔每月只付100元也有人不肯。
花園街販商協會主席黃培清昨日在港台《千禧年代》節目上表示,他們的固定梗檔沿於港英年代,不能與女人街(即通菜街)臨時小販區的混為一談,要他們跟通菜街攤檔一樣朝行晚拆「不可能」,並反問﹕「為何咁小嘅事,便要我們咁做?」
「今次火災 販商也是受害者」
「今次(火警)不是我們販商燒的,是發現有人縱火的,為何推卸給我們?政府及各方議員,他們的言論不切實際!」黃培清說,今次火災,販商也是受害者,遭受損失。
對攤檔阻街問題,黃培清雖說「從今日開始,哪些人被證明擺檔不合理,會與食環署一齊取締檢控他」,但被問及是否可遵行檔口不逾3呎乘4呎時,他反指如此細空間「冇得做」,更指他們與食環署「是有一條容忍線」作通融。
聘保安每月100元 指兩成不肯夾錢
當主持人提及今次火災燒死後多人,令附近居民也感痛心,黃培清說﹕「這個問題,不是完全是我們的責任。」他反認為政府應研究加裝閉路電視、搞好花園街燈光,或多派警方到花園街巡邏。
至於販商自行聘保安一事一直未見下文,黃培清解釋,早前與保安公司初步接觸,每月請2名保安,涉約2萬元費用,全部222檔攤分每檔夾100元,但卻有部分人不肯夾錢。「八成檔戶已在11月中簽名肯夾,但有兩成人不肯,包括部分生果檔認為火警燒不到他們,亦有檔戶要求找多幾間保安公司格價。」但他相信稍後應可達共識,最快明年1月會請到保安。
聽眾斥檔口堆貨「助燃」害人
有市民不滿販商態度,致電電台炮轟,張小姐直斥販商在檔口大量堆貨間接「助燃」,害死很多人,仍大聲夾惡要求賠償實不應該,反問人命被奪又怎賠?黎女士質疑,部分販商說自己「很慘」,實際上不少早已在旁邊大廈租樓上舖或街檔擺放貨物,繼續用排檔檔口做生意,甚至將檔口「一檔開四檔」放租給人做水晶甲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