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星期二

民主黨就2012/13 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

民主黨就2012/13 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

短期紓困措施重點
1.    要求差餉每戶每季寬免$2,000及提供每戶$3,600電費補貼
2.    為公屋輪候冊上已輪候兩年的非綜援受助者發放租金津貼
3.    發放兩個月的高齡津貼、綜援和傷殘津貼
4.    要求薪俸稅退稅一半,上限為$12,000 元



長期改善民生措施重點
教育
1.          要求落實15年免費教育
2.          要求增加大學學位
3.          要求落實中小學小班教學
稅制
1.          建議個人免稅額由現時$108,000元,調高至$118,000元
2.          建議增設子女專上教育扣稅額,為就讀非公帑的全日制專上課程的學生家長提供4 萬元的扣稅額
3.          已婚人士免稅額由現時$216,000元,調高至$236,000元
4.          增設居所租金扣稅額,每年實報實銷為上限10萬元
長者
1.          增加長者安老院宿位
2.          放寬與家人同住長者申請綜緩金的限制,容許他們可獨立申請綜緩金
醫療
1.          撥出 100 億元,成立「藥物資助基金」,資助公營醫療藥物開支
2.          增加醫療人手與床位及縮減專科門診輪候時間
房屋
1.          增加第一年居屋供應至 5,000 個單位,及重推出售公屋計劃
2.          提供全面性的免費首次驗計劃,配合立法強制驗樓
更詳盡的預算案建議可瀏覽民主黨網頁:http://www.dphk.org

歡迎各位市民向我們反映你的意見!

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

與時並進 修改基本法 解決居港權問題

128日,我同黨加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正視雙非的問題,在我個人立場,每個地區的資源應先照顧本地人的需要,如孕婦床位上,必須照顧本地孕婦為前提,再者是港人配偶,最後是外來人士,所謂的照顧不單單是一個床位,並且考慮分娩前後的安排。
事實上修改基本法不是洪水猛獸,有時間再作詳述。



專注大角咀居民的事務

最近辦事處多了兩個怪現象,一是街坊說:(向就近的區議員求助時)隔離o個間d職員話議員唔o向度,幫唔到我?
這些說話平均一星期聽到4-5次,但不能作準,只是想:如果議員不在職員就唔識做野,甘個議員一定要好勤力,區議會又要考慮一下議員可唔可以用公帑請一個唔識做的人做職員。

另一件,就是多了街坊由交通路線找到我們辦事處,他們的地區事務不是大角咀的,但不找當區區議員,卻說順路就過黎
在選舉過後,我覺得做事要更加專注,轉注大角咀的事務,專注大角咀街坊的利益,其他地方的事務,轉到就近的辦事處同事處理。
在實際工作上,會見市民,分析事件,跟進個案都離不開時間及精力,多花一小時在其他區域,就少一小時專注大角咀的事務。
即使在深夜留在辦事處工作,亦有不少的市民拍打玻璃查詢事項,有的是急事,有的是問路,最多的,就是住在天水圍、將軍澳、元朗的市民「見到你地有燈所以落車過黎問」而且要求即時處理即時解決。
當腦筋在不時跳躍的情況下,難以專心處理地區政策及規劃。
不專注,對大角咀的居民是不公平的,單是大角咀估計人口超過八萬人,單單一條大角咀道已經跨過三個地區選區,在規劃上亦難以如他人的山頭主義,只顧鐵票需要。

在現時的工作規劃及資源上,我必須專注,專注大角咀居民的利益。

最後,我要強調,某部份落選 / 在任的區議員,不要騙你們的選民已把個案轉介到白鴿手上,我亦不相信,一個負責任的議員會把居民的個人資料隨手轉到他人手上。

2012年1月28日星期六

中國人不一定用普通話

在火車上看到的雜誌,第一句的說話吸引了我的眼球

全文太多,沒有拍下


2012年1月27日星期五

成功阻截 港鐵削減奧一車位

    港鐵在早前向城規會申請將奧一停車場
改為臨時零售用途(為期5年)(規劃申請編
號A/K20/115),當中沒有承諾零售的物品是
否為居民需要的項目,亦未有交代減少車位
對奧運違泊及交通的影響。
    我與同事去年向城規會提出多次的意見,
並組織居民到城規會請願,
表達訴求。我在1月17日收
到城規會的通知,指港鐵
撤回申請,這絕對是居民
的努力成果。但我相信,
港鐵有可能會重新包裝計
劃,再次提出改劃申請,
我會繼續監察港鐵的行動
。有最新的消息,我會在
網誌及多方的渠道向你匯報。

2012年1月26日星期四

內地封鎖中介人騙雙非人新聞


農曆新年,休息三天,年初二的時候,在強國看tvb新聞,明明預告會報雙非的新聞,最後cut到得翻雙非父母不要信中介公司只報一間幼稚園…..”
估系講雙非點去毒害香港資源,所以無得睇
返到黎上網睇,都系講中介點去對內地人行騙,稱可以留幼稚園學位
甘都cut,有咩理由呢?
強國人真系……咩系知情權呢

另一單新聞就系講農民工冇糧出
cut,明明系全中國社會現象,又唔系國家冇出糧畀工人,系企業問題呀!

行夜街見到大黃蜂

不過歸根究底,就系農民戶口不得轉到城市,當然如果可以自由轉戶,我諗好多人都會轉去城市,對城市有好大的衝擊
強國人識得甘諗,又放甘多雙非人落黎香港生仔?
咩羅輯呢

明明休息日,都系聯想到香港的事,系唔系諗得太多呢

尋日坐車坐得太耐,連水樽都玩一餐,真系好悶。


孔慶東言論分化中國各少數民族感情

孔慶東言論分化中國各少數民族感情



以北京大學教授及孔子後人自居孔慶東罵港人是狗,引起市民政客的關注。讓今年的農曆新年蓋上一層濃厚的仇恨氣氛。孔的言論不只是單單傷害香港人的感情,同時對以自己母語為主要方言的少數族裔人士及海外華人的無情攻擊。

若果孔「不說普通話都是王八蛋」成立的話,孔不單單是罵香港人,更等於罵不說普通話的中國人是狗。請問北京、上海、香港、澳門、內蒙、福建、四川、西藏等地有多少人說當地方言,在過去的藏民漢人的衝突過後,中央政府把當地的管理層換上藏民;在內地的法制上,著重風順良族,當地文化受到國家的重視,而方言更視為該地區法院的通用語言。內地有不少於56個少數民族,有自身的方言,海外華人,因地方文化有別,有部份人不懂普通話,孔又可說他們不是中國人嗎?可說他們是狗嗎?孔以學者的身份發表這樣的言論,與分裂民族,分裂國家有什麼差別呢?

我們不得忘記方言就是母語,人生的第一種接觸的語言,一般是與父母對話時學習的,當中的語法,修詞均保留上一代的文化,同時包含父母長輩對下一代的愛與教育,不重視方言的人,可說是與不重視家庭生活無異。

社會提倡核心價值,而方言必然是每個地方的獨有文化及歷史演變出來的,刪去方言等同刪去文化,激進一點就是刪去祖宗,孔先生你的祖宗又是說普通話的嗎?你可不尊重自己,但你不可不尊重說方言的人!

李偉峰
2012122

2012年1月21日星期六

跟進地區及社會事務


20121月20日東方日報 "缺氧B甦醒 伊院未認錯 "新聞

尋朝早本來約好左阿涂奧運站派傳單,跟住到一號銀海對出的位置,同一位船東傾下點去減少浮躉產生的聲浪。

但系佢要有更多嘅時間去準備元旦BB醫療事故的會議,提早時間同BB家屬先會面,所以就冇去到派單張同巡區,要同船東講唔好意思。

派單張時候有居民專登行翻轉頭問我地點解反對將停車場改為商場,依家個地區好需要超級市場。


原因好簡單,因為港鐵冇承諾改劃後系做邊方面零售,超級市場、麵包店、售樓場、汽車展銷場都系零售,所以我地先反對,要港鐵提交更詳細資料,等居民再次考慮。

派單張時候有幾次眼前一黑,可能系瞓得唔好,跟住去一號銀海同船東傾,佢地初步做左d措施,試左幾種潤滑油,加左車軚墊起浮橋,農曆假期過後會將鐵鏈加上膠套,減少部份聲浪。

接住趕過去伊利沙伯醫院支援同事。(元旦BB的新聞消息)



下午再到富榮派年畫,感謝義工幫忙。




到富榮派年畫

一號銀海對出的其中一個浮躉


簡論「雙非嬰兒」在香港應否享有居留權問題

簡論「雙非嬰兒」在香港應否享有居留權問題


雙非」是指父及母均非香港居民。「雙非嬰兒」是指在香港出生、取得香港居留權,但父及母均非香港居民的嬰兒。「雙非孕婦」指自己和丈夫都不是香港居民,但預備在港分娩、讓孩子取得香港居留權的孕婦。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在2011年底上京述職,尋求中央支援,限制沒有預約證明書的內地孕婦來港分娩,加強堵截內地孕婦出境。然後,香港北區醫院的急症室主管,披露了無預約內地孕婦沖急症室的驚險場面。現時香港母嬰健康院被「雙非嬰兒」攻陷後,有一間母嬰健康院,六成使用者是內地媽媽,當中九成是雙非。在2012年香港的幼稚園,由於雙非兒童已湧現,令北區剩餘學額大減。立體地勾劃了每年數萬內地孕婦來港産子所造成的衝擊,香港的口岸管理和醫療、衛生及教育服務都面臨嚴峻考驗。更讓香港本地孕婦的基本權利及在香港成長的兒童活在非必要的競爭之中,問題就在於早前的“莊豐源案”,顯示了香港基本法的不足之處。


在香港出生,是否應當享有香港居留權?如嬰兒的母親在未有預約的情況下在香港産子,該嬰兒又是否應當享有香港居留權?一個小小的決定影響了香港的所有福利及社會政策的推行。
香港的人口面對的變數特多,每日150個內地單程證配額,港府並無審批權,無法控制給予那些人居港權,同時雙非産子的個案急增,已由2001年的620宗,急增至2010年的3.3萬宗,連同單非(港人父親內地母親)達到4萬宗,占去全港出生嬰兒的46%。相反,本地婦女的生育率持續低企,意味靠自然增長,本港人口將持續萎縮。雙非産子過去10年的複式增長爲55%,假設在2012年後的27年突然零增長是否合理。雙非家長是爲子女拿居港權而來,是爲較佳醫療服務或教育而來,是回避內地一孩政策而來,隨著內地中産階層越來越大,越趨富裕,雙非産子的需求只會更多。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它以法律的形式,訂明“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等重要理念,亦訂明瞭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各項制度。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香港居民,包括永久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第二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爲:(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三)第(一)、(二)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爲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第(四)項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二十一周歲的子女;(六)第(一)至(五)項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


“莊豐源案”
莊豐源的祖父莊曜誠在1978年從中國內地來到香港定居,其子莊紀炎及媳婦均于廣東省汕尾市居住,一直未獲香港居留權。1997年9月29日,莊紀炎夫婦持雙程證來到香港探親期間誕下莊豐源,同年11月莊氏父母返回內地,莊豐源則留在香港與祖父母同住。按當時的法例,莊豐源屬非法留港,故1999年4月入境事務處發信提醒莊曜誠指莊豐源沒有居港權並將被遣返。莊曜誠不滿,遂代表莊豐源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訴訟。1999年底,高等法院裁定莊豐源一方勝訴,依據爲《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所定義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故莊豐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政府不服判決並上訴至終審法院,但2001年7月20日終審法院維持原判。雖然當時社會輿論要求香港政府再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釋法,但香港政府最終未有進行。


莊豐源案確立中國內地居民在香港所生子女可享有居港權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即使不是定居香港的中國公民,在香港所生的子女也可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要處理這問題,我們可能要回到根本——父母均非香港居民的中國公民,在港所生的子女是否應享有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
第二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爲:(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立法時沒有考慮到香港實行 “一國兩制”,即使中國公民進出香港亦需要有效的證件,目的是防止大量的中國公民沒有規劃地到香港定居,影響香港的二常發展,明顯地是當時立法沒有周詳的考慮。


2012年1月15日,香港再有逾千巿民及孕婦昨高叫口號,冒雨由維多利亞園遊行至新政府總部,不滿內地孕婦來港分娩佔用本地産科服務,憂日後子女的教育及住屋資源也被侵佔,要求停止給予雙非嬰兒永久居民身份。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指,如有需要會再減公院明年內地孕婦限額,並調高闖急症室分娩的收費。過去的日子,政府並無任何回應市民的訴求,逼本地孕婦再之發起遊行,希望政府正視問題及儘快檢討人口政策。遊行人士認爲,現時公院産科服務被內地孕婦霸佔,令市民未能享有基本權益,擔心母嬰健康服務、學校學額、房屋住宿等資源也被霸佔。


特區政府在短時間內以行政措施阻止內地孕婦來港,長遠必須修改基本法,令內地孕婦所産的「雙非」子女不再擁有居港權,才能解決問題。

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

雙非政策


作為香港人,我不同意你的講法,
維護香港人的利益,是民選議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