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下都是香港人,除了一個!
【雨傘革命】網民二次創作 消防「平行時空」掛Banner
昨日由市民自發在獅子山上掛起的「我要真普選」巨型直幡,今午被政府派出消防員及民安隊人員拆走,不少網民對直幡被拆走都感到失望,不過亦有網民以剪接技巧進行二次創作,在「平行時空」下由消防和民安隊的協助下,重新將直幡掛上。
網民將飛行服務隊今午到場將消防員及民安隊隊員放下進行拆除行動,改為他們帶同人員及直幡參與掛上標語行動,其間市民為一眾消防員及民安隊隊員打氣,幾經艱辛成功將直幡掛上,在旁觀看的市民對消防員致意,片段最後寫上「香港人,如果你再不相信獅子山下精神,那麼我們就在獅子山上見,加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qtFtExYO2A
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
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
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無綫記者發火 回應警察行私刑報道被剪事件
無綫記者公開信稱與管理層處理清場新聞分歧
2014-10-15 HKT 18:2220
多名無綫新聞部前線記者發表公開信,表示對於在龍和道發生的警方清場新聞,處理手法與公司管理層意見分歧,對此表示遺憾,期望前線和管理層恪守專業,堅守原則,以事實為本,為公眾帶來準確客觀及全面資訊。公開信指,現場攝影記者的鏡頭記錄了多名警員將一名示威者制服,抬到一角,之後對雙手被綁的示威者有所動作。記者認為,截至早上7時前的報道字眼,均是對過程作中立客觀描述,然而之後播出的版本,刪去「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期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的描述。直至時近中午,才重新加入「期間懷疑警員對他使用武力」。公開信指,「拳打腳踢」並非失實陳述,亦不能接受近5小時,有關畫面的旁述一直從缺,反映管理層對原來報道並不信任,對此記者感到極度不安,也無法苟同。公開信重申,一度被刪減的描述沒有滲入個人立場或情緒,只是客觀根據事實報道。
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
收取巨款緣由安排梁振英應公開交代
明報2014.10.10社評
收取巨款緣由安排梁振英應公開交代

梁振英擔任特首到去年底,身分同時是澳洲企業UGL 的顧問,按協議列明要提供顧問和轉介人服務,到2013 年12 月分兩筆收取了400 萬英鎊,此事經澳洲傳媒報道曝光。梁振英透過發表聲明方式解釋,不過,他為何沒有申報利益、事態是否涉及不當回佣、執行職務是否有利益衝突等疑團,未能消解。律政司已經授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處理此事,梁振英可以案件正在調查為由,保持緘默,不過,由於事態涉及特首為商業機構工作,會否損害了香港利益,備受關注,梁振英應該毋須等候處理結果,採取主動公開交代,消除市民的疑慮。
梁振英特首任內
為企業當顧問收巨款
梁振英原是DTZ Holdings 董事局成員,並擔任亞太區主席,2011 年10 月,DTZ 出現周轉困難,加快賣盤程序;10 月3 日,梁振英辭任行政會議成員,準備參選特首;11 月8 日,DTZ 董事包括梁振英投票選擇UGL 為出售業務的首選競投者;11 月27 日,梁振英宣布參選特首。據UGL 與梁振英在12 月2 日簽署的協議,UGL 同意向梁振英支付400 萬英鎊。2012 年3 月25 日,梁振英當選特首,7 月1 日,梁振英就任特首,12 月及2013 年12 月,UGL 分兩期支付400 萬英鎊給梁振英。按《基本法》第47 條規定,特首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根據已公開的資料,未見梁振英申報這筆收入及受薪為UGL 履行協議的關係。
從上述時序,顯示梁振英在辭任行政會議成員、即是沒有公職期間,與UGL 簽署協議,而他收齊UGL 協議款項則在上任特首後約1 年半,特首辦回應傳媒查詢時,解釋協議是在梁振英沒有公職的情况下簽署,故按規定毋須申報,云云。若按這個邏輯,所有人在擔任公職之前的利益關係,都毋須申報,這種情况不可能是利益申報制度的真義。况且,權力愈大,愈要受到制約,盡量杜絕以權謀私,梁振英與UGL 的兩年協議,其中1 年半是他已經成為特首的任內執行,若認為毋須申報,不能接受。
UGL 承諾給予梁振英400 萬英鎊,條件包括梁離職之後24 個月內,不會撬走DTZ 管理層、不會另組公司與UGL 競爭,協議還訂明UGL 可在合理情况下,要求梁振英不時以轉介者和顧問角色,宣傳UGL 和DTZ。這些協議條款,若梁振英未當選特首,無人會追究是否涉及利益衝突,而簽署協議時,梁振英當選的機會確實較低,他與UGL 簽署協議,起碼還有「會輸」的理由,不過,梁振英勝出特首選舉之後,若他認為與UGL 簽署的協議無問題、收取這筆巨款無問題,這不僅是侮辱市民的智慧,對他的幹練形象也有很大反差。
梁振英當選特首之後,理應自覺不能涉及商業利益,不應為個別企業做顧問工作,此際若他主動向UGL 說明,基於身分、角色與簽署協議時有根本轉變,不適宜再為UGL 服務,提出取消協議,以梁振英當時貴為特首,不可能向DTZ 挖角和另起爐灶,成為UGL 的競爭對手,在正常情况下,看不到UGL不同意的理由,因為少了競爭隱憂,又可以省回400萬英鎊,正是何樂而不為。除非UGL 志不在此,他們對梁振英的轉介和顧問服務有所期待,則是其他問題了。
指為亂港招數
難以使人信服
UGL 的聲明說,在2011 至2013 年(即協議有效期間)乃至之後的時間,UGL 並未要求梁振英做過任何工作,梁振英也沒有提出給UGL 做任何工作。另外,特首辦在回應查詢時,也表示沒有向UGL 提供過任何服務。這些正式聲明,沒有可以挑戰的理由,因為除非有新資料披露,否則不可能證明UGL與梁振英存在過什麼工作關係。不過,設若「梁振英無做過嘢」是實情,則UGL 給梁振英的巨款是什麼性質、所為何事,是待解之謎。
有人猜測UGL 給予梁振英的款項,是回佣,UGL在聲明表示,有關付款協議是在賣方(DTZ)完全知情下達成的, 「賣方、蘇格蘭皇家銀行及他們的顧問,都清楚知道UGL 打算與梁振英達成有關協議,而DTZ 在推動和洽談支付梁振英的條款上,更扮演了重要角色」。不過,澳洲傳媒報道時任DTZ的主席Tim Melville Ross 及後來的管理人安永,對梁振英與UGL 的協議不知情。從聲明和報道看來,UGL 和DTZ 的說法不同,而此事涉及DTZ 股東的利益,也事關梁振英的聲譽,他應該促使UGL 和DTZ 有一個清晰說法,釐清事態。
梁振英是特首,此事涉及款額巨大,關乎利益申報、特首任內做兼職、是否涉及收取不當回佣等質疑,事態性質嚴重但是並不複雜,梁振英只要肯面對傳媒,不難解釋清楚。若以刑事檢控專員處理為由,不回應質疑,則會使人認為梁振英借程序過橋,事態持續發酵,對他不會帶來好處。有人放言此乃外國勢力搞亂香港的招數,不會有多大市場,梁振英主動解釋釐清,才是應對此事的最好選擇。
收取巨款緣由安排梁振英應公開交代

梁振英擔任特首到去年底,身分同時是澳洲企業UGL 的顧問,按協議列明要提供顧問和轉介人服務,到2013 年12 月分兩筆收取了400 萬英鎊,此事經澳洲傳媒報道曝光。梁振英透過發表聲明方式解釋,不過,他為何沒有申報利益、事態是否涉及不當回佣、執行職務是否有利益衝突等疑團,未能消解。律政司已經授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處理此事,梁振英可以案件正在調查為由,保持緘默,不過,由於事態涉及特首為商業機構工作,會否損害了香港利益,備受關注,梁振英應該毋須等候處理結果,採取主動公開交代,消除市民的疑慮。
梁振英特首任內
為企業當顧問收巨款
梁振英原是DTZ Holdings 董事局成員,並擔任亞太區主席,2011 年10 月,DTZ 出現周轉困難,加快賣盤程序;10 月3 日,梁振英辭任行政會議成員,準備參選特首;11 月8 日,DTZ 董事包括梁振英投票選擇UGL 為出售業務的首選競投者;11 月27 日,梁振英宣布參選特首。據UGL 與梁振英在12 月2 日簽署的協議,UGL 同意向梁振英支付400 萬英鎊。2012 年3 月25 日,梁振英當選特首,7 月1 日,梁振英就任特首,12 月及2013 年12 月,UGL 分兩期支付400 萬英鎊給梁振英。按《基本法》第47 條規定,特首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根據已公開的資料,未見梁振英申報這筆收入及受薪為UGL 履行協議的關係。
從上述時序,顯示梁振英在辭任行政會議成員、即是沒有公職期間,與UGL 簽署協議,而他收齊UGL 協議款項則在上任特首後約1 年半,特首辦回應傳媒查詢時,解釋協議是在梁振英沒有公職的情况下簽署,故按規定毋須申報,云云。若按這個邏輯,所有人在擔任公職之前的利益關係,都毋須申報,這種情况不可能是利益申報制度的真義。况且,權力愈大,愈要受到制約,盡量杜絕以權謀私,梁振英與UGL 的兩年協議,其中1 年半是他已經成為特首的任內執行,若認為毋須申報,不能接受。
UGL 承諾給予梁振英400 萬英鎊,條件包括梁離職之後24 個月內,不會撬走DTZ 管理層、不會另組公司與UGL 競爭,協議還訂明UGL 可在合理情况下,要求梁振英不時以轉介者和顧問角色,宣傳UGL 和DTZ。這些協議條款,若梁振英未當選特首,無人會追究是否涉及利益衝突,而簽署協議時,梁振英當選的機會確實較低,他與UGL 簽署協議,起碼還有「會輸」的理由,不過,梁振英勝出特首選舉之後,若他認為與UGL 簽署的協議無問題、收取這筆巨款無問題,這不僅是侮辱市民的智慧,對他的幹練形象也有很大反差。
梁振英當選特首之後,理應自覺不能涉及商業利益,不應為個別企業做顧問工作,此際若他主動向UGL 說明,基於身分、角色與簽署協議時有根本轉變,不適宜再為UGL 服務,提出取消協議,以梁振英當時貴為特首,不可能向DTZ 挖角和另起爐灶,成為UGL 的競爭對手,在正常情况下,看不到UGL不同意的理由,因為少了競爭隱憂,又可以省回400萬英鎊,正是何樂而不為。除非UGL 志不在此,他們對梁振英的轉介和顧問服務有所期待,則是其他問題了。
指為亂港招數
難以使人信服
UGL 的聲明說,在2011 至2013 年(即協議有效期間)乃至之後的時間,UGL 並未要求梁振英做過任何工作,梁振英也沒有提出給UGL 做任何工作。另外,特首辦在回應查詢時,也表示沒有向UGL 提供過任何服務。這些正式聲明,沒有可以挑戰的理由,因為除非有新資料披露,否則不可能證明UGL與梁振英存在過什麼工作關係。不過,設若「梁振英無做過嘢」是實情,則UGL 給梁振英的巨款是什麼性質、所為何事,是待解之謎。
有人猜測UGL 給予梁振英的款項,是回佣,UGL在聲明表示,有關付款協議是在賣方(DTZ)完全知情下達成的, 「賣方、蘇格蘭皇家銀行及他們的顧問,都清楚知道UGL 打算與梁振英達成有關協議,而DTZ 在推動和洽談支付梁振英的條款上,更扮演了重要角色」。不過,澳洲傳媒報道時任DTZ的主席Tim Melville Ross 及後來的管理人安永,對梁振英與UGL 的協議不知情。從聲明和報道看來,UGL 和DTZ 的說法不同,而此事涉及DTZ 股東的利益,也事關梁振英的聲譽,他應該促使UGL 和DTZ 有一個清晰說法,釐清事態。
梁振英是特首,此事涉及款額巨大,關乎利益申報、特首任內做兼職、是否涉及收取不當回佣等質疑,事態性質嚴重但是並不複雜,梁振英只要肯面對傳媒,不難解釋清楚。若以刑事檢控專員處理為由,不回應質疑,則會使人認為梁振英借程序過橋,事態持續發酵,對他不會帶來好處。有人放言此乃外國勢力搞亂香港的招數,不會有多大市場,梁振英主動解釋釐清,才是應對此事的最好選擇。
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
旺角私家車午夜衝過佔領人士屏障
旺角私家車午夜衝過佔領人士屏障
2014-10-08 HKT 01:22
一輛私家車午夜時份被發現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及亞皆老街交界,衝過佔領人士擺設在路中的沙包屏障,之後停低。警員在現場調查。
2014年10月6日星期一
起題有誤導,內文值得思考
起題有誤導,內文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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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佔中請假一周 90後被炒
煽動同事罷工 託人力數老闆
06/10/2014
佔領行動持續多天,有任職主管的網民在討論區力數兩名90後新人,指他們要求請假一周去集會被拒後,疑託人致電公司辱駡老闆,更煽動同事罷工,於是將他們炒魷。學者認為年輕人追求理想時,也要有責任心及願意承擔後果。
據帖文指,涉事的兩名90後上班約十天,日前向主管聲稱:「現在咁大件事,香港政府出動防暴警察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我哋點可以坐視不理!」因此要求請假一星期,打算參與集會以支持示威者,他們又提出停薪留職,但最終被拒。
其後,發帖的網民接到一個匿名電話,帖文形容「有一個男人係電話大聲講,點解唔畀×××同×××去!」言談間更夾雜粗言穢語。不足兩分鐘,其大老闆亦接獲同類電話。惟事件仍未平息,他指兩個新人叫同事一齊罷工去佔中。身為管理層的事主,最終決定解僱兩名熱血新人。
兩人上班十日 停薪留職被拒
該事主在文中直言,「出來社會工作,簽得份約,就有責任對公司付出。」帖文發布數天,吸引逾一萬四千人次觀看。有網民認為兩名年輕人可自動辭職,亦有人說:「贊成他們爭取民主自由,但不應以這種形式。」
參與社會運動與上班之間,打工仔應如何平衡?自佔中啟動後,80後打工仔阿欣(化名)幾乎每天下班都到場支持。她認為每個人在社會都擔當不同角色,「應該完成手上的工作才去爭取,民主的意義在於尊重不同人的意見。」
任職Marketing的May(化名),同樣選擇下班後出席集會,至凌晨一時許離開,「如果你與老闆立場不同,可以辭職。如果要上班,就要負責任完成工作。」
專家:應理性商討 放工才出發
中原人力資源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指,員工在試用期間,僱主一般不會批出一周長假,即使有急事亦不會有特殊安排,「僱主尊重你,但公司無法承擔。如你要堅持,只能離職,等你無事,再睇下有無空缺。」她續指,如員工有意留下來,應以理性與公司商討,「可否放工後處理?或者減少放假日數?」否則等同自毀前程。
理大管理及市場學系教授盧永鴻表示,每人都有權追求理想,與此同時亦要有責任心,「任性之餘,亦不能給人負擔」,需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承擔後果。
fb論政 小心影響事途
政治向來是敏感話題。有網民在討論區問及,求職期間應否在fb表達個人政治取向,擔心表態後會否影響見工?有網民認為,如果僱主靠fb判斷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及職業操守,實在太武斷;亦有人直言應避則避,「因為現在fb已不再是小圈子空間了。」
周綺萍表示,現時不少公司都會瀏覽求職者的fb,主要是了解其興趣、個人風格及文化等,是否適合該公司,並非針對其工作能力。
不過,她指目前處身的政治環境,部分公司或會擔心如果僱員過於熱衷參與社會運動,會否影響其執勤、工作態度及生產力等,建議求職者暫時不要作出政治表態。
為佔中請假一周 90後被炒
據帖文指,涉事的兩名90後上班約十天,日前向主管聲稱:「現在咁大件事,香港政府出動防暴警察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我哋點可以坐視不理!」因此要求請假一星期,打算參與集會以支持示威者,他們又提出停薪留職,但最終被拒。
其後,發帖的網民接到一個匿名電話,帖文形容「有一個男人係電話大聲講,點解唔畀×××同×××去!」言談間更夾雜粗言穢語。不足兩分鐘,其大老闆亦接獲同類電話。惟事件仍未平息,他指兩個新人叫同事一齊罷工去佔中。身為管理層的事主,最終決定解僱兩名熱血新人。
兩人上班十日 停薪留職被拒
該事主在文中直言,「出來社會工作,簽得份約,就有責任對公司付出。」帖文發布數天,吸引逾一萬四千人次觀看。有網民認為兩名年輕人可自動辭職,亦有人說:「贊成他們爭取民主自由,但不應以這種形式。」
參與社會運動與上班之間,打工仔應如何平衡?自佔中啟動後,80後打工仔阿欣(化名)幾乎每天下班都到場支持。她認為每個人在社會都擔當不同角色,「應該完成手上的工作才去爭取,民主的意義在於尊重不同人的意見。」
任職Marketing的May(化名),同樣選擇下班後出席集會,至凌晨一時許離開,「如果你與老闆立場不同,可以辭職。如果要上班,就要負責任完成工作。」
專家:應理性商討 放工才出發
中原人力資源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指,員工在試用期間,僱主一般不會批出一周長假,即使有急事亦不會有特殊安排,「僱主尊重你,但公司無法承擔。如你要堅持,只能離職,等你無事,再睇下有無空缺。」她續指,如員工有意留下來,應以理性與公司商討,「可否放工後處理?或者減少放假日數?」否則等同自毀前程。
理大管理及市場學系教授盧永鴻表示,每人都有權追求理想,與此同時亦要有責任心,「任性之餘,亦不能給人負擔」,需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承擔後果。
fb論政 小心影響事途
政治向來是敏感話題。有網民在討論區問及,求職期間應否在fb表達個人政治取向,擔心表態後會否影響見工?有網民認為,如果僱主靠fb判斷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及職業操守,實在太武斷;亦有人直言應避則避,「因為現在fb已不再是小圈子空間了。」
周綺萍表示,現時不少公司都會瀏覽求職者的fb,主要是了解其興趣、個人風格及文化等,是否適合該公司,並非針對其工作能力。
不過,她指目前處身的政治環境,部分公司或會擔心如果僱員過於熱衷參與社會運動,會否影響其執勤、工作態度及生產力等,建議求職者暫時不要作出政治表態。
為佔中請假一周 90後被炒
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
學會獨立是人生重要的一課
嫌「叮飯唔健康,出去食太逼,買外賣怕曬,帶暖壼又唔好食」!因此住太古城的母親,每天送飯到灣仔辦公室給女兒享用。
對於我地有得食已經覺我好幸福,公仔麵唔洗浸到變米粥的打工仔,睇到真係無野好講...
90後OL食晏 中產媽日日送飯 學者:過分依賴難獨立
90後OL食晏 中產媽日日送飯 學者:過分依賴難獨立
在物價高漲下,要吃一頓便宜又健康的午餐確實不容易。有網民指,朋友任職的公司有一名九十後同事對午飯要求高,嫌「叮飯唔健康,出去食太逼,買外賣怕曬,帶暖壼又唔好食」!因此住太古城的母親,每天送飯到灣仔辦公室給女兒享用。該名九十後女生更試過用WhatsApp請假被上司拒絕,之後索性讓母親代請假。
大部分網民批評這位九十後OL「未戒奶」,太依賴父母,為了自己吃得舒服,讓母親每天奔波送飯,更揶揄她:「不如叫阿媽喺pantry煮埋飯」;亦有人認為問題在於家長不放手。不過,也有網民力撑家長送飯無問題,只要母親有時間又不介意便可,認為這是溫馨表現。
人力顧問:百害而無一利
卓越人力資源管理顧問行政總裁梁美儀表示,曾聽聞類似事件,導致有關公司人事部職員有微言,質疑「真係好難搵食咩」?梁直言,家長送飯對子女在職場上「百害而無一利」,因為多數僱主不喜歡員工帶朋友或家人上公司;主管亦可能因此認為該員工依賴心重,難以承擔重任。
梁美儀又指,同事之間需要有適當的群體生活,偶爾一起吃午飯能增進彼此關係,若家長每天送飯,會影響子女的社交生活。
社會學者:家長不懂放手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曾潔雯認為既然已踏足職場,應懂得照顧自己,即使有個別原因,也不應讓家長送飯。她認為,這類個案中通常家長的責任較大,因他們不懂得放手。
曾潔雯說:「若子女過分依賴父母照顧,便難以獨立;若子女反抗,則可能傷害兩代人關係,家長這樣做,無論如何都不會有好結果。」她建議,若家長或子女感到被對方過分依賴,應及時說出問題,必要時可找社工協助。
灣仔搵食有幾難?
在商業區上班,「搵食」有幾艱難?記者曾走訪上述90後女生上班的灣仔區,發現不少餐廳在午飯時間可能要排長龍,普通茶餐廳的午市套餐約40元,即使只吃一碗粉麵,也要30多元;若光顧西式餐廳,例如法國、意大利、西班牙餐廳,一個午市套餐約100元。
不過該區仍有不少平民食肆,例如謝斐道有雲吞麵店的單拼粉麵只需17元,但午飯時會有5至10人排隊,大約等15分鐘才可入座。部分食肆只設外賣,但普遍較堂食的餐廳平5至10元。
梁美儀建議,若上班族擔心長期用微波爐加熱午餐不健康,可帶簡單的蒸飯器具到公司加熱午餐;即使確實因身體問題要家長送飯,應盡量在公司樓下低調交收。
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
跟進 櫻桃街公園樹木「吊吊揈」
[櫻桃街公園樹木「吊吊揈」] 颱風過後巡區,處處有少許損毀,而櫻桃街公園有樹木折斷「吊吊揈」,管理員已封鎖該路段,我地亦已聯絡部門盡早處理。
香港區區都有同類事件發生,邊個唔出聲,會唔會排後D先處理,大家有大家答案!
唔該民建聯都出信追追,一齊做,個區先會好。
講真地區事我地從來唔怕有人抽水,最憎D人咩都唔做次後嗌成功爭取!
李偉峰
2014年9月14日星期日
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發表「給家長的公開信」
是否參與罷課,的確是由學生決定,只要向他們提供正確資訊,讓他 們決定便可,無可能揀學校,揀職業,揀伴侶都由他人左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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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為香港普選「落閘」,學界計劃罷課抗爭,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發表「罷課前夕,給家長的公開」,表示家長當然希望孩子聽教聽話、努力讀書,香港市民也當然希望生活安穩、衣食無憂,但港人民主夢碎,權貴顛倒黑白,青少年關心社會,是父母的福氣。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也認為,當今青少年明辨是非、獨立思考的能力,猶勝成年人,即使家長與子女雙方立場不同,但透過討論罷課,「是讓孩子學習分辨是非、考慮後果、擇善固執的大好良機」。
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網站:
http://parentsconcern.hk
以下為公開信全文:
作為家長,當然希望孩子聽教聽話、努力讀書,有誰會想孩子罷課?
作為小小香港市民,當然希望生活安穩、衣食無憂,誰又會想要奉獻街頭?
可是,這年來香港幻變,人大為政改落重閘、港人民主夢碎;社會充斥權貴宵小為了鳴鑼喝道,胡言亂語、顛倒黑白;政府政策可因一人而突變;政府機構如郵局、執法機構如警方,逐漸喪失專業精神,跟從政治需要辦事......
成年人如我們尚且看不過、坐不住、受不了,焦燥如熱鍋上的螞蟻,不知該做什麼,才可挽救日漸墮落的香港。充滿理想與拼勁的年青一代,又如何能關起房間,不問世事,好好讀書?
如今還有誰能唆擺學生?
古今中外,學運從來都是社運先鋒,今天,香港學界憤怒難止,罷課抗爭,根本是中央強勢壓逼、社會污煙瘴氣的必然結果。強說學生受人唆擺利用者,不是無知,便是無恥,只圖扭曲抹黑而已。試想,要讓青少年天冷加衣、下雨帶傘,尚且千難萬難;誰有能力要他們犧牲上課時間,甚至犧牲學業、上街、被捕、坐牢?也許,在資訊封閉的年代,組織嚴密、又立意做年青人工作的共產黨曾經成功做到。但今時今日,縱使組織仍然嚴密,資源更加豐富,強大得人人必須要愛的執政黨也「利用」不了香港年青人,究竟有誰「唆擺」得了﹗
知性上,我們明白香港學界燥動起來必然發生;感性上,卻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每個成員都是父母,看到年青人奮起承擔時代的召喚,特別是當中有不少是未成年的中學生,我們心酸心痛。因為反國民教育的關係,我們認識一些學民思潮的年青朋友,他們的歷練、辯才、組織能力,常教我們自愧不如,縱然如此,當他們談到罷課時,我們又忍不住家長上身,力勸他們回家與父母商量。
孩子關心社會 父母的福氣
不錯,很多青少年明辨是非,他們獨立思考的能力,比成年人猶有過之。強用十八歲劃界線,也許正如他們所說,是不公平的。但父母愛你育你,在法律上亦要為十八歲以下的子女承擔責任,在作出有風險的行為之前,讓父母認同,最少理解,也是子女應盡之義。這其實同樣適用於十八歲以上的朋友。
作為父母,如果子女來跟我們談香港前途,談該何所作為,那將「是福不是禍,是禍躱不過」。想想若子女肯來談他們的小男友或小女友,我們都會偷偷高興,甚至在朋友間引以自豪,若談的不是鴛鴦蝴蝶,而是社會大事,顯示孩子關心社會、願意溝通,那其實是父母的福氣。即使雙方立場不同,這種討論亦是讓孩子學習分辨是非、考慮後果、擇善固執的大好良機。
己所不欲 何忍強加於孩子?
時代不同了,現代的父母明白棒打鴛鴦只會累事,同樣,孩子的政見亦無法強壓。當我們只是希望能夠真正實踐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承諾,中央官員卻變臉說,這是顏色革命,勾結外國勢力,意圖奪權,所以為了國家安全….,你不氣憤嗎?已所不欲,何忍施於孩子?家長們,請與孩子好好溝通,若孩子明白自己的行為,準備了承擔後果,那我們只能支持支援。假如你一向是「政治唔關我事」的一份子,難以明白沒有普選有什麼大不了的話,那想想八九年六四那段日子的屈氣難消,也許有助理解其他人的憤憤不平。
希望學校寛容處理罷課的孩子,這裡不贅。謹借此角,向堅持專業精神,不畏無恥之徒大搞舉報投訴惡行的老師、校長和辦學團體致敬。(全文完)
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網站:
http://parentsconcern.hk
以下為公開信全文:
作為家長,當然希望孩子聽教聽話、努力讀書,有誰會想孩子罷課?
作為小小香港市民,當然希望生活安穩、衣食無憂,誰又會想要奉獻街頭?
可是,這年來香港幻變,人大為政改落重閘、港人民主夢碎;社會充斥權貴宵小為了鳴鑼喝道,胡言亂語、顛倒黑白;政府政策可因一人而突變;政府機構如郵局、執法機構如警方,逐漸喪失專業精神,跟從政治需要辦事......
成年人如我們尚且看不過、坐不住、受不了,焦燥如熱鍋上的螞蟻,不知該做什麼,才可挽救日漸墮落的香港。充滿理想與拼勁的年青一代,又如何能關起房間,不問世事,好好讀書?
如今還有誰能唆擺學生?
古今中外,學運從來都是社運先鋒,今天,香港學界憤怒難止,罷課抗爭,根本是中央強勢壓逼、社會污煙瘴氣的必然結果。強說學生受人唆擺利用者,不是無知,便是無恥,只圖扭曲抹黑而已。試想,要讓青少年天冷加衣、下雨帶傘,尚且千難萬難;誰有能力要他們犧牲上課時間,甚至犧牲學業、上街、被捕、坐牢?也許,在資訊封閉的年代,組織嚴密、又立意做年青人工作的共產黨曾經成功做到。但今時今日,縱使組織仍然嚴密,資源更加豐富,強大得人人必須要愛的執政黨也「利用」不了香港年青人,究竟有誰「唆擺」得了﹗
知性上,我們明白香港學界燥動起來必然發生;感性上,卻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每個成員都是父母,看到年青人奮起承擔時代的召喚,特別是當中有不少是未成年的中學生,我們心酸心痛。因為反國民教育的關係,我們認識一些學民思潮的年青朋友,他們的歷練、辯才、組織能力,常教我們自愧不如,縱然如此,當他們談到罷課時,我們又忍不住家長上身,力勸他們回家與父母商量。
孩子關心社會 父母的福氣
不錯,很多青少年明辨是非,他們獨立思考的能力,比成年人猶有過之。強用十八歲劃界線,也許正如他們所說,是不公平的。但父母愛你育你,在法律上亦要為十八歲以下的子女承擔責任,在作出有風險的行為之前,讓父母認同,最少理解,也是子女應盡之義。這其實同樣適用於十八歲以上的朋友。
作為父母,如果子女來跟我們談香港前途,談該何所作為,那將「是福不是禍,是禍躱不過」。想想若子女肯來談他們的小男友或小女友,我們都會偷偷高興,甚至在朋友間引以自豪,若談的不是鴛鴦蝴蝶,而是社會大事,顯示孩子關心社會、願意溝通,那其實是父母的福氣。即使雙方立場不同,這種討論亦是讓孩子學習分辨是非、考慮後果、擇善固執的大好良機。
己所不欲 何忍強加於孩子?
時代不同了,現代的父母明白棒打鴛鴦只會累事,同樣,孩子的政見亦無法強壓。當我們只是希望能夠真正實踐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承諾,中央官員卻變臉說,這是顏色革命,勾結外國勢力,意圖奪權,所以為了國家安全….,你不氣憤嗎?已所不欲,何忍施於孩子?家長們,請與孩子好好溝通,若孩子明白自己的行為,準備了承擔後果,那我們只能支持支援。假如你一向是「政治唔關我事」的一份子,難以明白沒有普選有什麼大不了的話,那想想八九年六四那段日子的屈氣難消,也許有助理解其他人的憤憤不平。
希望學校寛容處理罷課的孩子,這裡不贅。謹借此角,向堅持專業精神,不畏無恥之徒大搞舉報投訴惡行的老師、校長和辦學團體致敬。(全文完)
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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