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

超級議席沒有超級資源


馬嶽認為,超級議員本應是與地方直選議員分工

「他們不應該變成服務700 萬市民的工作者,不應做太多地區工作,而是聚焦政策、全港議題。但實際上現時議會內有政黨背景的席位少,很難這樣理想的分工,不似外國議席較多,可分開全國及地方的工作」

 

同意馬嶽的說法,可是這是理想的,因市民不會分地區歸地區,立法會歸立法會,何況是地區與超級?

市民求助,有時不會再找其他的議員,直言兩位議員是同一黨派亦會有「信得過」「信唔過」之分,有時「推」個案比接個案所花的時間更多,變相花大量時間處理個案,思考政策的議員及團隊就減少時間出席軟性活動或揮手的「與民同樂」活動,市民見唔到議員,又覺得議員「唔做野」。

(不過見得到又代表「做到野」嗎?)

變成超級議席的議員及職員工作超負荷,70位議員,有些界別員對數百公司票,有些議員要對數百萬人,資源上分配一定不容易。每月約20萬的實報實銷開支,如何分配,實是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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