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別以公義之名 行不義之事

今日在FB看到一篇"朋友"STATE
無言,他大罵政府某個小小的部門不是,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視為公民抗命,被人打壓
如果是不知內容的市民看到,一定斷定他是對的
如果是新搞手不知程序 只能說說見諒
可是他明明是一個活動搞手, 好應該知道遊戲規則是如何
他這樣做有3個可能
1) 他昔日所有的活動都是亂來的
2) 明知故犯,揮動正義旗幟擾亂視聽(但這會把事情弄巧成拙)
3) 未諗到,不竟筆者不是他肚裡的蟲

話說回來, 正義的劍不可亂揮, 公義的旗幟亦不要亂舞, 更不可把個人的錯誤說成正義的附屬品, 而是要承認責任
這樣只會把事情沾上厚厚的灰塵

留字告誡自己

李偉峰 2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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