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

謎思!警察拘捕見義市民的連鎖反應


謎思! 警方檢控阻止他人犯罪的市民,不管是否存在政治檢控成份,都出現了以下的謎思!
1) 柒警打犯,未有被捕。到底是警方有心包庇,還是調查能力不足?市民自有公論!
2) 日後市民見到罪案發生,要當睇唔到?定上網查左案例,睇清楚個疑犯會否被判超過12個月,再考慮用101?
3) 同理,如果見到有人襲警,警方事後用簡易治罪條例入罪(黎棟國在立法會話邊條易入用邊條),一般只會判不多於12個月!如果市民有出手幫助,隨時由警民合作變「打架」而被捕!市民又點知警方會否起訴?用咩罪起訴?
4) 如果市民見到有在街上暈倒,需要做心外壓,點算?做心外壓有機會壓斷事主胸骨,做,隨時被控襲擊罪,但可能救得到事主;唔做,唔會有罪,仲可以睇住事主等死?市民又點做呢?
警方一個簡單決定,對整個社會影響幾大!可能以決策者的智慧諗唔到甘多,但係就做左!
事發24小時,已經有好多藍絲5毛出黎,如果係為左出POST收錢無野好講,不管政治立場怎樣,如果你仲覺得警方無問題,請好好記住你的決定,日後香港變成冷漠都市,你要記住自己有份參與,不作為而為之!
李偉峰
http://hk.apple.appledaily.com/realtime/news/20141113/5312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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