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身的責任推算是別人的責任,心中會好過一點嗎?
若覺得兒童的生命比任何東西都重要,何以陪人沒有好好照顧?
事發前兒童的母親、表姑、表兄弟三人和兒童同行!
表姑承認死者在街上不喜歡拖緊母親的手,供稱:「如果佢哋當時協助我哋快啲搵到,可能唔會發生呢啲事」。唔通自己就沒有責任?
無論什麼時候,陪同兒童外出的成人便有責任照顧兒童的安全,沒有足夠能力照顧兒童的,便需好好考慮有更合適的人可以協助照顧,這在任何的國度都沒有例外。
李偉峰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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