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市民對本人在雙非及居留權問題上 建議修改基本法的問題
今日發現banner上有人張貼了一張紙條(而且系用膠水,根本清除不了)
文中說要尊重法治,不要修改基本法
先講講本身banner的內容,內容是指要求修改基本法,阻塞雙非問題
正正是我們尊重法治,明白現時的法例未有充分去阻塞雙非的問題,所以我們建議在修改法例入手,
當法律未能夠滿足社會需要,就需要作出修定 / 增減
例如50年前電腦不如今天普及,所以有關電腦犯罪的條文在世界上少之又少
所以修改基本法,是合情合理的
我們尊重法治
所以不會輸打嬴要,要求人大釋法, 釋法每每就有利政府施政作出所謂的解釋,是否合乎法治,不能有統一的說法
人大釋法的特點就是”快”,由一班老前輩憶述立法原意,不用理會香港人的意願
修改基本法,由政府帶頭進行諮詢,經過香港人的討論,得出普遍市民認同的結論作為籃本
兩者比較,就是後者有香港人參與,得出合乎香港現時及未來需要的法律,前者……
再說香港人為保護自身利益而要求修例,有什麼好爭辯呢?
香港人沒有必要因為立法者的舊思維 / 1982年的立法環境,忍受我們不想見到雙非衝關衝急症室的情況
醫護人員亦是人,他們每天都要疲於奔命在急症室接生 / 眼見一個又一個因為沒有得到基本產前檢查的小生命,出生時有種種問題導致死亡 / 染病,.這又對醫護者公平嗎
講番banner的問題,每次印banner的支出系非常之大,加上banner上有我地電話地址email,是旦一個方法都搵到我地傾,唔需要o向banner上貼大字報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