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

【南丫海難事件】 警方有指示無行動 公義如何彰顯

【南丫海難事件】 警方有指示無行動 公義如何彰顯
南丫海難,誰會忘記,2012年10月1 日,南丫海面島榕樹灣海面發生了香港回歸以來最嚴重的海上事故,南丫四號被海泰號攔腰撞擊,在不足兩分鐘沉沒,多人被困船內,活活浸死,慘劇造成39人死亡及80多人受傷,部份死者家屬及傷者現在需要服用精神科藥物,減輕傷痛?他們一直尋求事件真相,政府卻一拖再拖。

事件擾攘兩年多,涉事的兩名船長分別判監八年及九個月,鑑於被告有二十八日的上訴期,故暫不評論。但無論被告是否上訴,政府再無任何理據推遲公佈海事處內部紀律聆訊調查進度及結果。刑事調查方面,律政司在2月27日向警方提供了二百多頁的意見及文件,而警方至今未有任何行動,到底律政司的意見除了「拘捕」或「證據不足」之外還有什麼意見,足以要警方要用上10天的時間細閱仍未行動?警方必須明白,盡早知悉真相對家屬及傷者釋懷有無形幫助,對日以繼夜追查真相的人員加上一分安慰。

參考倫明高法官調查報告,慘劇除兩名船長犯罪造成撞船事故的因素外,已顯示南丫四號本身存在多項問題,如「消失的水密門」及「從未存在的兒童救生衣」,可能是加速船隻沉沒及造成更多傷亡的主因。報告中種種疑團,直指海事處官員多年來驗船出現失職。現時部份疑涉事的官員已相繼退休,享用長俸,置身事外,政府卻視若無睹。即使律政司及警方認為在事件中沒有其他人士需要被控告,應清晰地向死傷者及其家屬,以及向公眾交代有關的理據。

此外,運房局早在2014年4月已完成六人小組內部調查報告,調查造船及驗船等程序有否涉及海事處內的人為失誤。運房局局長曾揚言報告是「沒有理由不公開」,惟現時只有律政司、運房局、海事處及警方內部份官員有權閱讀六人小組報告全部內容。不禁讓人懷疑政府當局試圖掩飾真相,阻撓家屬及公眾的知情權。據悉部份死者家屬為追求真相,已聘請代表律師控訴特區政府,希望取得閱讀報告全文的機會。而另一方面,據李偉峰了解沒有家屬反對立法會議員閱讀報告,追尋事件始沒。而立法會早在2014年中通過動議,要求運房局向立法會提供六人小組報告,局方卻遲遲未作安排,拖延超過約九個月。 李偉峰認為,死傷者及其家屬以及公眾如未能閱讀報告,無從判斷律政司檢控與否的決定是否合理,公義難以彰顯。
筆者是和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協助部份家屬追尋海難真相的其中一員
李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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